关于指导社会组织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民政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级各社会组织: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从严从细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科学有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必须高度统一。各登记管理机关、市级各社会组织要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实抓好抓彻底。严格落实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齐心协力、主动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坚决落实防控举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落实机构内部防控责任。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督促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功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加强对场所、人员和活动的管控。一是管住场所。按照防疫规定,分门别类科学处置,能不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无法关闭的要严格落实卫生防疫措施,督促工作人员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引导服务对象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临时实行封闭管理的机构和单位,要严格落实规定,合理做好相应安排。二是管住人员。落实苏州市“3号通告”要求,全面掌握本机构人员往来动向,在行业领域和会员单位范围内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和相关提醒,最大程度动员本机构及会员单位离苏人员不得提前返回苏州,在苏人员做到减少流动。三是管住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对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会议、培训、展览、交流、考察、社区服务等聚集活动一律取消或推迟举办,并妥善做好宣传引导。

  三、依法有序参与群防群控。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会员和从业人员主动配合住所地社区开展疫情排查、人员报备和联防联控。在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统一调度下,履行社会责任,协助做好相关宣传预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等支持性社会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发挥自身优势、发扬优良传统,牵头或发动会员单位按照民政等相关部门的部署安排,支持疫情防控及后续工作,为社会贡献力量。

  四、按照规定报送疫情信息。各登记管理机关、市级各社会组织要落实“紧急情况马上报、动态情况及时报、实际情况准确报、交叉情况扎口报”的工作要求,及时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要主动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部门报告,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请各地登记管理机关和市级各社会组织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联系人:陈丹妮,电子邮箱:602334844@qq.com。

苏州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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